当事人被监禁诉讼离婚,如何确定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中国婚姻法对1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那么,当事人被监禁诉讼离婚,应该怎样确定管辖?
网友咨询:居住在甲区的李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正在乙县服刑的邓某离婚,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乙县监狱服刑1年以上。离婚应该向那个法院进行起诉?
湖南长沙婚姻家庭律师丁虹文讲解:
即本案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 22 条规定的是1方没有被监禁对被监禁1方提起诉讼的管辖问题。而《意见》第 8 条规定的是双方都被监禁的管辖问题。同时《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 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1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男方户口在 A 地,女方的户口在 B 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生活在 A 地,女方1日突然失踪,虽经男方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女方的踪影,男方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地法院,而 B 地法院无管辖权。
2、1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 如男方户口在 A 地,女方的户口在 B 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居住在 A 地,女方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 3 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 C 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法院,而 B、C 法院没有管辖权;
(2) 如男方户口在 A 地,女方的户口在 B 地,双方经登记结婚,男方、女方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 5 年、4 年,男方被监禁在某监狱 C 地,女方被监禁在某某监狱 D 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女方被监禁时间未达到1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B 法院,而 A、C、D 法院没有管辖权;若女方被监禁时间达到1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D 法院,而 A、B、C 法院没有管辖权。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 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5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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