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84078800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阳光

手机号码:13584078800

邮箱地址:1606399273@qq.com

执业证号:13203201210810932

执业机构:上海靖之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专注毒品犯罪辩护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

涉毒辩护

消费者应有自我保护意识

文章导读:消费者应有自我掩护意识消费者应有自我掩护意识(1)购置有固定包装的商品,要认清包装上的标记,出格是无商标,无产地,无的“三无商品&r

  消费者应有自我掩护意识  消费者应有自我掩护意识  (1)购置有固定包装的商品,要认清包装上的标记,出格是无商标,无产地,无的“三无商品”,切忌购置。

    

  (2)购置大件,高等,耐用消费品时,该当场开包查抄。

    

  (3)购置大件,高等,耐用家电商品时,应索要发票,保修单,核实发票项目是否填写正确。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友情链接:

姓名:胡阳光

手机号码:1358407880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国际

Copyright◎2014-2024胡阳光 国内有没擅长做毒品案件的律师?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国律师频道 网站管理

扫描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微信